
01、车停在省道217的卡口前,挡杆落下,递过来一张120元的观光车票。这条路是国家财政出资修建、公路局养护的,依据《公路法》第九条,本该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——可现在,你得掏钱才能通过。
5月,这张设卡收费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轰动。7月,稻城亚丁进行了整改:暂停交通服务费,8月起免门票三个月,应届中高考考生永久免票,舆论风波暂告平息。
整改平息了这家景区的态度,却没回答核心问题:一条公共道路凭什么收费,这笔钱该谁出。法律纠纷只是表象,深层矛盾在于整个山岳景区的生存逻辑。
02、国家修路,景区卖票
争议路段约38公里,起于香格里拉镇仁村,止于亚丁村扎灌崩。国家财政出资修建,公路部门负责养护,性质属于省道——即省级公共交通资源。可多年以来,游客必须购买观光车票才能进入,自驾车辆被禁,理由总是“景区内部交通管理”。
这并非孤例。文旅部2026年第一季度通报批评了多家5A景区摆渡车问题——龙虎山、长白山、天柱山、崂山,违规情形高度相似:线路设计不科学、价格虚高、服务质量不达标。摆渡车经济是国内山岳景区的通行做法,并非某家的“创新”。
费率对照更直白。成都至乌鲁木齐航线约2200公里,机票均价1500元,折合0.7元/公里。国内景区区间车普遍收费1至2元/公里,稻城亚丁观光车实测约1.5元/公里,电瓶车路段高达5元/公里,而九寨沟同等性质线路约0.9元/公里。部分景区还将大门或游客中心外移数公里,摆渡车从“可选”变成“必选”,即便想步行也无路可走。
03、这条路凭什么收费
法律依据是争议的核心。《公路法》第九条规定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、收费、罚款和拦截车辆。红线清晰——省道的公共通行权不因景区管辖而消失。景区依据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有权对核心区域收取门票和内部交通费,但省道的法律属性不因划入景区范围而改变。多位律师和法学学者已明确指出:擅自在省道上设站收费,本质是侵占公共资源,侵犯公众道路通行权。
定价问题更深。观光车120元/人次,依据什么?成本构成是什么?监审是否透明?甘孜州发改委5月28日公告称“待成本监审工作完成后,再根据法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”——景区自己承认,此前收费依据尚不充分。
类似情形不止稻城亚丁。安徽省发改委至今保留“风景区垄断性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核定”这一审批事项——定价依赖行政核准而非市场机制,核准过程透明度严重不足。成本公开、收支透明,在大量景区中至今是空白项。
04、整改之后,谁替景区买单
稻城亚丁整改拿出了诚意:暂停收费、免票、承诺自驾预约通行。但诚意之下有空白:降价幅度是多少?定价机制如何重建?谁来监督执行?整改方案仍在审批、未对外公示,承诺能否兑现尚无答案。
更深的困境是:即便整改彻底执行,也回答不了一个行业问题——山岳景区的运营成本,该由谁承担。
2018年国家发改委推动景区门票降价,“去门票化”方向明确。门票收入减少后,运营压力并未消失,摆渡车恰好填补了缺口——且监管远比门票价格宽松:不需公开听证,定价权在地方发改委和景区运营方之间,缺乏外部约束。景区修的路、景区运营成本、生态保护投入,三笔账捆成一笔“交通服务费”,一并压在游客身上。
稻城亚丁事件的价值,不是让一家景区认错,而是把两个问题推到台面上:公共道路收费的法律边界在哪,景区的运营成本该怎么分摊。这两个问题不厘清,类似的争议不会止于稻城亚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