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央视新闻7月22日披露,湖南衡山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过一起案件,案中涉及使用AI软件伪造榴莲、车厘子等高价水果腐烂的图片。被告人是当地居民谭某某,他利用平台“仅退款”的规则,以此为由诈骗商家货物。在四个月的时间里,谭某某下单超过一百次,非法获取了六十个单果,每果重量九到十斤的金枕榴莲,还有五箱,每箱重五斤的超大果车厘子。完成“仅退款”流程后,他将这些水果低价转卖牟利。最终,谭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。
网购中的“仅退款”通常是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设立的便利措施,但有些人却想出了利用它的方法。今年1月,某电商平台向湖南衡山县公安局报案,称一名衡山县男子在该平台频繁下单购买榴莲、车厘子等贵重水果,随后用AI修图软件制作假的腐烂水果图片,捏称收到的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,申请“仅退款不退货”,导致多个电商平台蒙受损失。平台认为该男子有恶意索赔的嫌疑。警方表示,由于该男子的行为,衡山县被多个电商平台列为高风险地区。
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民警赵思祺提及,当时衡山地区的榴莲、车厘子都难以买到,因为电商平台已经将衡山县标记为异常订单的高风险地区。当地居民在电商平台购买这两种水果,商家看到收货地址是衡山就拒绝发货。
衡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接到报案后,通过电子数据勘验、IP轨迹追踪、数据交叉比对等手段展开调查,最终精准锁定嫌疑人为谭某某,并将其抓获。警方在现场查获了部分涉案榴莲和车厘子,还在其住处发现了七十五部用于作案的手机,并完整提取了AI造假和资金流转记录的相关证据,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。审讯中,谭某某承认了犯罪事实。
谭某某利用“仅退款”机制,不用退还水果,相当于免费得到一个榴莲或一箱车厘子。他将赚取的实物水果,通过闲鱼、朋友圈或线下朋友低价卖出,以此将钱到手,实现空手套白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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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个月百单以上,男子诈骗罪获刑
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,谭某某在四个月内累计下单超过一百次,非法获取了六十个单果,每果重九到十斤的金枕榴莲和五箱,每箱重五斤的超大果车厘子。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,涉案总价值超过一万六千元。
法官表示,在判决前,谭某某已经全额退赃。按本案情节,量刑范围应该在六个月到九个月,也可能适用缓刑。但由于谭某某202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此次犯罪属于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最终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。
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旷雯文指出:“累犯一般不适用缓刑,考虑到前罪不久前才犯,都是诈骗罪,说明其反思不足,再犯罪的风险很高,因此对他从重处罚。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。虚构事实,骗取财物,以隐瞒真相、非法占有为目的,达到一定数额标准,就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”
02
恶意“仅退款”致损,商家可依法索赔
电商平台设立“仅退款”机制的本意是为了简化消费者的维权步骤,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无条件地利用商家资源。相应地,如果有人恶意利用“仅退款”机制诈骗商家,给商家造成损失,商家也有权利索赔。
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宋健介绍,民事赔偿主要是对商家实际损失的补偿。但如果货款不足以弥补商家的损失,比如行为人的恶意退款导致商家经营受阻、商品下架,甚至商誉受损,商家可以依法提出损害赔偿的主张。
宋健表示:“只要商家能够证明这些损失是由行为人恶意退款引起的,那么这些损失都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。”
法官建议,针对个别不法人员恶意利用“仅退款”机制骗取商家商品的行为,平台应加强规则治理和技术防控,完善异常订单预警、虚假图片识别、人工复核及申诉纠错机制。商家在日常经营中,应注重保存发货、验货和沟通记录,对可疑的售后索赔坚决核实实物,必要时可借助第三方AI鉴真工具或专业机构进行鉴定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宋健认为,对于高风险订单平台应及时进行人工审核,不能完全依赖算法,也不能将经营风险完全转嫁给商家。平台在保障消费者依法维权的同时,也要为商家提供举证和申辩的渠道。